大宋王朝以“仁政”理念为基础,致力于开展赈灾与救济工作。在面对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时,政府通过设立赈济机构、征集捐款物资、派遣官员前往灾区等方式,积极展开救济工作,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,体现了大宋王朝在治国理政上的仁爱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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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末年,太湖边上的吴江县城里,狭窄的街市中有一溜单位:
一是与孔庙结为一体的县学,学生称“生员”。
二是居养院,在县学之东。在这里收养了一些无依无靠的鳏寡老者。
三是安济坊,在居养院之东。安置在这里的是失去依靠的残疾人与病人。
△南宋李唐《村医图》
四是漏泽园,位于安济坊之东。这是一个墓地,埋葬的是一些无力入土的死者。这一路走去,从县学到漏泽园,真是生、老、病、死都有了着落。(《中吴纪闻》)
当年“生老病死”设置整齐的城市,何止一个吴江县城。从《宝庆四明志》可以看到,庆元府(北宋叫明州,即今浙江省宁波市)及其所辖慈溪、定海、奉化、象山和昌国各县都有官学,也都有居养院、安济坊、漏泽园等设置。
如庆元府城里,养济院在西门里,收养的孤寡老人,每人每天支米一升、钱十二文。收养的一二十个孤儿,米钱减半。
安济坊也在西门里,北宋大观元年建,收养病者。
漏泽园在城南柳亭,崇宁三年置。
《琴川志》是苏州常熟县的县志,也有这些方面的记载:
养济院有两个,一在县城东北,一在县城西南。
漏泽园在县城宣化门外。
此外,还有义阡,也在宣化门外,为一些没有葬身之地的死者提供墓地。
可见,在宋朝城市中较为普遍地建立了社会福利救济设施。
△《大宋梦华:宋朝人的城市生活》,岳麓书社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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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各朝统治者都比较重视社会救济。这里说的主要是微观的社会救济,特别是由“敬天保民”思想发展到“民为主体”思想以后,社会救济的理论武装就更加完备了。当然,他们提倡或者实施社会救济的真正动机并不是出于对人的尊重,而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,巩固自己的统治,宋朝帝王自然也深谙个中奥秘。不过,我们不能忽略社会生活重心下移所带来的各个方面的影响。人的价值在社会观念中逐渐提高了,这是不以宋朝帝王意志为转移的。相反,宋朝帝王的意志却不能不受社会观念的影响。
《宋史·食货志》认为,宋朝的统治以仁爱为本,救济贫弱、体恤疾患的观念比以往各朝都更为强烈。的确,从赵匡胤开始,宋朝皇帝们都花了很大的气力来开展赈灾以及其他救济工作。
两宋三百多年,较大的自然灾害达874次,差不多平均每年有三次。面对这些吞噬人民的旱魃、淫雨、渺涛与瘟瘴,皇帝们也坐不住了,不断地颁发诏令,令地方政府开官仓赈贷。
太平兴国八年(983)三月,同州发生饥荒,“发仓粟四万石赈之”。
端拱二年(989)八月,“乾宁军言民饥,诏以官粟二万石赈之”。真宗咸平二年(999)四月,两浙一带闹饥荒,“两浙转运司言,先拨常、润州廪米五万石赈贫民,尚未足,请更给五万石。从之”。
景德二年(1005)二月,“京西转运司言,襄、许、陈、蔡等州民饥,请减价粜仓粟赈救。从之。十日命太常丞艾仲孺乘传诣澶州,以陈粟四万石分赈饥民”。
大中祥符五年(1012)十二月二十二日,“泗州饥,官给米十万石以赈之”。
仁宗嘉祐四年(1059)正月,雨雪不止,民饥寒,死于路上的很多,还有投井投河的。于是皇帝派官员分别视察京城街巷,查孤穷老病者,每人赐钱一百,小儿五十,并且发放糜粥。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)
△北宋王居正《纺车图》(局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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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这些救荒活动,一般都是权宜措施,主要的救济方式为:减价出售粮食、减免赋税、停止徭役的征发、免费供应稀饭、发放救济金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从社会保障来说,仅有这些权宜措施已很不够。到了北宋中后期,终于全面推行了居养救济,使一些失去生活依靠的人们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。
东京城里原来设置东、西两个福田院,收养一些“老疾孤穷丐者”,规模不大,给钱米的才二十四人。英宗时,命令再增设南、北两个福田院,增大规模,每天供养三百人,每年由内藏库拨钱五千贯供开支,后来增加到八千贯。神宗时,“凡鳏、寡、孤、独、癃老、疾废、贫乏不能自存应居养者,以户绝屋居之;无,则居以官屋,以户绝财产充其费,不限月”(《宋史》)。这个口子开得很大,所有失去劳动能力不能自养的,福田院全部收养,而且不限年月。
到了宋徽宗崇宁年间,皇帝颁发诏令,要求地方监司守令在各州县城市以及千户以上的城、寨、镇、市设置居养院、安济坊与漏泽园。(《宋会要辑稿》)这就是使居养救济制度化。
回过头来看看两宋以前的救济。
西汉武帝时期,承袭文景之治的余惠,国家也十分富有。当时对于鳏寡孤疾的救济主要是派遣一些官员巡行各地,给予借贷,或者进行一些权宜性的救助。如元封元年(前110),“加孤寡帛,人二匹”;元封二年(前109),“赐孤独米,人四石”。
被誉为封建社会黄金时代的唐朝,的确也花了大力气来救荒赈灾。据《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》统计,唐朝出现365次较大的自然灾害,由官府出面赈灾106次。唐太宗时期赈灾26次,玄宗时期30次,文宗时期18次。
以上资料说明,汉唐时期实施的只是一些临时赈救。北宋时逐步推行了收养救济,并且使这种常年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化。在社会救济的发展史上,这是一个新的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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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慈父般的恩霈挥洒得最多的地方自然是京都。辇毂之下,就像四季都能得到阳光和雨露一样,时时都能领受君王伟大的仁慈。吴自牧说,在南宋临安“霈泽常颁,难以枚举,姑述其一二焉”(《梦粱录》)。所述一二即:
一、遇到求雨、求雪,或者日食、淫雨、酷寒,或者皇帝生日圣节,或者大型庆典与祭祀,统统颁发黄榜,每次赐给军民二十万贯恩赏。并且减省一些房地租:大的房地产,减租三至七日;中等,减租五至十日;小者,减租七至十五日。遇上大明堂这种大祭祀,原房租一贯,只准收七百文。
二、年岁荒歉,官府设立米场,以官米赈济。适量地收点成本钱。
三、遇上火灾,官府立即对灾民进行登记,按人口老小分散钱米。
四、拨钱十万贯,设立施药局,对一些患病的贫苦百姓,施行救济性治疗。
五、设立慈幼局,收养弃儿与孤儿。由官府雇奶妈喂养,或者每月支给钱米绢布,养育成人。如果民间有愿意收养者,官府每月给钱一贯、米三斗,三年为期。这是古今罕见的特殊救济。
六、设养济院,收养贫乏不能自存的老疾孤寡。此外,对于年岁很高的老人,实行长期定额的补助。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有坊市阿张“状述九十以上乞支给钱绢”一事的记载。可见,至少在城市里,九十岁以上的老人,官府每日发给一定的钱米。
七、置漏泽园十二所,掩埋寺庵寄留的无主棺柩以及暴露街市的遗骸。
这一系列的官方社会救济,表现了人与人之间救疾扶弱的关切。从市政建设的角度而言,救助老弱,扶助贫困,不仅表现了城市领导者的精神风尚,而且也体现着国家公共职能的正常发挥。
从更深的层面上考察,社会救济的普遍实施也反映了宋朝市民社会的发展。
贫苦无依的孤寡老弱,有的就是社会竞争的失败者,或者与失败者、落伍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城市经济发展,市场竞争激烈,失败者走投无路,跳楼上吊的事情时有发生。但是,绝不能把所有失败者都逼上死路。如果大量的贫苦人铤而走险,那么社会将陷入可怕的动乱。
宋朝的市民与分散居住缺少交往的农民相比,群体意识上要强得多,对自身社会价值的认识要高得多。农民尚且可以揭竿而起,市民间难道就没有潜藏着更炽烈的反抗意识吗?宋朝的统治集团不可能不了解这种潜在的危险,因此,除了在城市中加强镇压力量以外,还大力推行这种消弭反抗意识的社会救济。供养不能自存的老弱孤独,减省房租,平价救荒,也都是为了抚慰正在积累愤懑的市民社会。
△《清明上河图》中的乞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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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社会救济都是降价粜卖救济粮,发放救济款,散发糜粥,收养孤弱,瘗埋路边尸骨。可是,宋朝某些地方大员的做法却十分特别。
范仲淹当谏官时,江淮、京东一带发生大虫灾、旱灾。他建议朝廷立即派官员前去救灾。可是,他打的报告,中枢部门未予理睬。于是他找机会直接对仁宗说:“这么多老百姓挨饿,挣扎在死亡线上,能无动于衷吗?如果宫禁之中半天不吃饭,将会怎么样?”
仁宗被他一席话说得动了情,便派遣他去江淮救荒。范仲淹所到之处,开官仓赈粮,禁止淫祀,奏请皇帝减免庐州、舒州的折役茶钱和江南东路的丁口盐钱。这一系列措施终于减轻了灾民的困苦。不过这次救灾的手段基本上还是常规的方法。
范仲淹在推行庆历新政失败后,一度被任命为河东、陕西宣抚使,去主持边政。皇祐元年(1049),他来到杭州,出任两浙路安抚使兼知杭州。第二年,这里发生了大饥馑,饿殍枕路。
范仲淹面对这一次灾荒,审度吴中的具体情况,大胆地采用了一些反常规的做法。
第一,提倡城市居民大搞龙舟竞赛。
第二,率领僚佐们天天在西湖举行宴会,以此为榜样,在富裕阶层中推行高消费运动。
第三,告谕各佛道神庙,趁荒岁劳力低廉、建材低廉之机,大兴土木。
第四,新建、改建、修缮官府仓库与官吏房舍,每日役使上千民夫。
第五,不是压低市场粮食价格,而是由官方出面把已经迅速腾升的谷价,由每斗一百二十钱,再提高到每斗一百八十钱。
范仲淹的这一系列措施把一些人弄得莫名其妙,转运使等监司衙门立即上奏朝廷,控告杭州长官“不恤荒政,游宴兴作,伤财劳民”。这些罪状,只要有一条被追究,范仲淹非罢官降职不可。
为了说明这些举措的用心,范仲淹只得如实陈奏。他说,这一系列措施的根本目的,是想要开发那些“有余之财”来救济贫者,使工匠们、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公家或私人的一份救命之粮,不至于流离失所,转死沟壑。这才是最积极的办法。
果然,相当一部分面临死亡的贫苦人民得到从业自救的机会。这里粮价上涨,贪利的商人从四面八方载运粮食来杭州发财,结果粮价很快从高峰上跌落下来。当时,杭州虽然受了大灾,却没有造成巨大的伤害。(参见《宋史》《鹤林玉露》《能改斋漫录》《咸淳临安志》)
△范仲淹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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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跃的商品经济,使宋朝的城市生活变得异彩纷呈。一方面,人们在竞争中相互角逐,尔虞我诈;另一方面,又相互依赖,“人皆笃高谊”,“甚者出力与之扶持”。(《梦粱录》)因此在微观的社会救济方面,并非只是官方的活动。城孝顺出名。有一年涨大水,道路阻绝,张家兄弟便驾着船,载着柴米,去救济那些被洪水围困的穷困人家。被他们救存的有八十家。(《夷坚志补》)
黄州城里的董助教也是个富户,大观三年(1109)大干旱,董助教为饥民提供饭食,做些饼子送给饥饿的小儿,连续搞了一百多天。(《夷坚志补》)
临安城里有个凤凰山,又叫客山,因为这里居住着许多外地迁来的富户,一些江商海贾也寄寓于此。这些大商豪贾中,有不少好善乐施之人,他们散发一些绵被絮袄,或者用钱物周济一些贫老孤苦,甚至援助一些买卖失利的小商贩。对于某些死无周身之具者,或者施舍棺木,或者助其火葬。
△南宋佚名《柳荫群盲图》
大雪严寒之日,不少贫困人家处于死亡边缘,富家常常在黑夜里把一些金银碎块或者纸币塞进贫困者的门缝。
这种私人救济的能量远远小于官方的救济,但对城市的风尚影响很大。官方的救济,人们可以理解为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。而私人的救援,人们认为这完全是一种出于无私的惠爱,出于人道同情的高尚行为,使人们在冷酷的奔竞中感受到一股人性的暖流。
本文节选自岳麓书社《大宋梦华:宋朝人的城市生活》,作者李春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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