狄仁杰,一个传奇般的名字,横跨千年仍然被世人津津乐道。作为唐朝宰相,他在政治上有着卓越的才华和谋略,被誉为开创“贞观之治”的始祖。然而,更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是他在刑事侦破领域的成就,在西方家喻户晓的神探中,狄仁杰名列前茅。而这一切,都离不开一位荷兰人的功劳。
提起狄仁杰这个名字,许多人都会想起电视剧里那位大腹便便但却断案入神的“狄大人”。随着有关狄仁杰破案的一系列影视作品不断播出,狄仁杰俨然已成为中国版福尔摩斯。在电视剧《神探狄仁杰》中,狄仁杰在断案时经常向搭档李元芳征求意见,两人通过对话不断推动剧情发展,在推理中对悬疑案件抽丝剥茧,最终让真相水落石出。不过在狄仁杰系列大火之时,许多人想必也会心生疑惑,狄仁杰这位已经作古多年的唐朝宰相,为何能在现代引起这么大的反响?且听子渊为君道来。
首先要介绍一下狄仁杰的简要生平,这乃是狄仁杰被文学化、传奇化的“底本”。狄仁杰,字怀英,并州太原人(今山西太原),年轻时参加科举以明经科及第。唐太宗贞观年间,狄仁杰进入官场,当了个汴州判佐(从七品下)的小官,依靠政绩不断升迁,最终得以进入中央任职。天授二年(691年),武则天下诏加授狄仁杰为地官侍郎(即户部侍郎)、同凤阁鸾台平章事,正式成为宰相之一。由于他不为权贵且忠心辅国,在武则天掌权时很受重用。
武则天执政期间,狄仁杰经常找机会上书进谏,革除诸多弊政,为唐朝繁荣昌盛做出突出贡献。其中影响最大的是,狄仁杰在武则天晚年时以梦境劝谏,成功帮助庐陵王李显(即唐中宗)重新成为太子,李家人因此得以重掌江山。久视元年(公元700年)九月,狄仁杰病逝,享年七十一岁。武则天为其废朝三日,泣曰:“朝堂空矣!”此后每当遇到难以决断的大事,武则天都会感叹:“天夺吾国老何太早邪!”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,李显复辟称帝,将已经去世五年之久的狄仁杰追赠为司空,唐睿宗李旦继位后又追封狄仁杰为梁国公,后世赞誉狄仁杰为“唐室砥柱”。
当然,狄仁杰不仅是一位称职的宰相,其神探之名也并非空穴来风。据《旧唐书》记载,狄仁杰曾出任并州都督府法曹,相当于现代的法官,经常需要审理各种案件。因此狄仁杰在实践中得到大量断案经验,逐渐走上“神探”之路。高宗仪凤年间,狄仁杰出任大理寺寺丞,接管政务时发现大理寺案件堆积如山,涉案人员超过一万七千人,严重影响朝廷威信。狄仁杰为挽回百姓信任,全力发挥断案技能,仅仅只用一年时间便解决所有积压案件,而且没有一人因受到冤屈而申诉。此事之后,朝野上下因此对狄仁杰推崇备至,其“神探”之名逐渐流传开来。
在狄仁杰处理的所有案件中,最典型的莫过于“权善才误砍昭陵柏”案件。据《旧唐书》载,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、右监门中郎将范怀义不慎砍断了昭陵旁的一颗柏树。按照大唐律例,权善才破坏先皇陵墓固然有罪,不过顶多就是免职为庶人。唐高宗李治知道后,却觉得权善才将自己置于不孝之地,毕竟昭陵乃是唐太宗长眠之处,盛怒之下大骂:“是使我为不孝子,必杀之。”
一边是执掌天下的皇帝,一边是保家卫国的将军,狄仁杰夹在中间的处境相当尴尬,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得罪皇帝,甚至还会得罪其他官员,最终成为官场牺牲品。狄仁杰身为“法官”,审案断案都以唐朝律法为依据,经过一番深思熟虑,狄仁杰冒着生命危险与唐中宗据理力争,他以唐朝律法为准绳,引经据典又苦口婆心地劝说道:“逆龙鳞,忤人主,自古以为难,臣以为不然。居桀、纣时则难,尧、舜时则易。”狄仁杰这段话委婉而又不失力度,最终唐高宗消去怒气,放过权善才和范怀义。
常言道“伴君如伴虎”,狄仁杰偏偏不畏皇权,在“虎口”中救下权善才和范怀义,此事不仅令他在朝廷名声大振,其贤名也在民间得到进一步传播和认可,“神探”形象更是深入人心。明末清初时期,小说题材逐渐兴起并成为主流文学。狄仁杰、包拯、施公等流传已久的清官形象,自然成为极佳的创作素材被后人搬进小说。曾经风靡一时的《武则天四大奇案》,主角便是狄仁杰。这本小说一共六卷六十四回,前半部分重点描写狄仁杰在担任昌平县令时如何纠正冤假错案,后半部分则重点描写狄仁杰担任宰相后如何整肃朝纲。书中尽管涉及部分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,不过整体来说,虚构杜撰的案件更多一些。
所谓“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”,普通百姓在看断案小说时,只关心清官什么时候可以破案斩杀贪官污吏。而文人关心的却是,朝廷何时才能像小说一样任用清官,铲除那些尸位素餐的贪官。小说文学发展到后期,许多文人不满清朝丧权辱国,直接以小说为武器,借古喻今暗讽清朝统治者昏庸误国。客观来说,清朝时期除《狄公案》之外,还有《包公案》、《施公案》和《海公案》等以清官为主角的断案小说,《狄公案》并不占据明显优势。事实上,狄仁杰之所以能够从这些清官中脱颖而出,甚至走向世界,还要归功于荷兰作家高罗佩。
高罗佩,字芝台,原名罗伯特·汉斯·古利克,从小就有很高的语言天赋,中学时期就曾创办过周刊。高罗佩一共掌握英、中、梵、藏、日等15种语言,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,从秘书一直升迁为大使。虽然高罗佩在仕途上成就不小,但真正让他名流千古的却是文学创作。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,高罗佩来到重庆,在荷兰公使馆担任一秘。当时重庆作为中华民国战时首都,云集了许多文学界人士。高罗佩借助工作便利,经常接触社会名流,对中华文化越发了解。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,高罗佩不但对汉语的掌握愈发娴熟,还学会了撰写中文小说和古诗、文言文等。
高罗佩在重庆任职时,曾偶然看过《武则天四大奇案》这本小说,他对小说主角狄仁杰破案的本事佩服不已。高罗佩在爱不释手之余,索性将《武则天四大奇案》翻译成英文,然后送到西方出版。客观来说,中国文化博大精深,古代官员经过多年摸索,早已形成破案体系,不论是刑事侦讯还是逻辑推理,都不逊于任何国家。西方人本来就喜欢推理性文学,高罗佩将小说译文发表到西方后,瞬间引起巨大反响。出版方几次卖到断货,获得大量财富。为获取更多的利益,出版方开始不断催促高罗佩继续创作。
此后,高罗佩便将写小说作为工作重点,在中国民间到处搜集素材,然后自己整理并翻译成英文。要知道,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逻辑,文学翻译并不是简单的逐字翻译,不仅需要将语句调整为出版国人民容易理解的程度,还需要尽可能保持原著韵味,非常耗费心力。更重要的是,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只是辑录一些轶事和时人笔记,缺乏惊险的悬念和严密的推理。高罗佩查阅大量史料,对公案小说进行改革,引入扣人心弦的悬念、丝丝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结局,将传统的公案小说改为可与西方侦探小说媲美的佳作。后来高罗佩觉得民间素材实在太过零散混乱,他干脆开始自行创作,一口气写了8个短篇和16个中长篇故事,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《铁钉案》《黄金案》《迷宫案》《湖中案》和《四漆屏》等。
高罗佩将这些故事统称为《大唐狄公案》,在西方文学界发表后再次引起巨大轰动,故事主角狄仁杰也成为西方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,收获大量粉丝。上世纪八十年代,由于国内文学环境逐渐宽松,这些被翻译到国外的巨著重新回到中国。由于狄仁杰本就是中国历史名人,根本就不存在文化差异,国内很快便接受了这些“出口转内销”的经典著作。经过多年积累,狄仁杰这一历史形象在社会各年龄层的人气越来越高。时至今日,狄仁杰依然以“神探”的形象活跃在荧幕之上,早已完成了从宰相到神探的身份转变。
参考资料:
《旧唐书·狄仁杰传》《新唐书·狄仁杰传》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